北京中小微企业“三减三免两保障”政策解读
疫情反弹全国多地展开防控措施,为防止疫情蔓延5月5日起北京市朝阳全区及其他管控区域通知实行居家办公,为帮助减小疫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国资委办公厅、北京市委市政府”对社会发布一系列政策,从税收、房租等方面对中小型、小微型企业给予恢复帮助。 聚焦需求· 精准帮扶 《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概括了4个要点18项措施,初步测算,18项措施将惠及160多万中小微企业,资金规模约1300亿元。 主要政策内容 “三减三补两保障” 01 三减 通过减税费、减房租、减疫情防控支出降低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减税费方面,主要是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按照50%税额幅度顶格减征“六税两费”,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等。 减房租方面,主要是对承租京内国有房屋的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屋租金,对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国有房屋减免6个月租金。减企业疫情防控支出方面,主要是对餐饮、零售、巡游出租车、外卖、快递行业以及从事进口非冷链货物相关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具体从业范围与本市疫情防控政策确定的“10+3+3”重点行业人群核酸筛查相衔接,所需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医保基金支付,其余部分由市区财政共担,执行过程中依托“应检尽检”体系落实。 02 三免 通过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偿、科技型企业创新补助、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补贴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发展难题。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偿方面,主要是将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企业的首贷贴息比例从20%提升至40%,同时设立普惠(中小微)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对担保机构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际发生代偿总额给予最高20%的补偿,力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至1%。科技型企业创新补助方面,主要是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投贷联动支持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业务给予贴息支持,进一步发挥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撑作用,通过科技创新券对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兑现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补贴方面,针对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民航业、公路铁路运输业以及文化演出行业,实施纾困扶持措施,比如,加大对社会餐饮企业补贴力度鼓励其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助餐服务,对便利店、前置仓、药店等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建设给予实际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对传统商场和商圈改造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统筹资金对新能源公交车购置给予补贴,支持巡游燃油出租车更换纯电动车,对当年到期报废的巡游出租燃油车更新为纯电动车给予奖励;通过场租、演艺补贴等方式助力演出市场复苏,给予实体书店补贴和奖励,等等。 03 两保障 通过建立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协调机制和中小微企业帮扶政策落实机制为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提供保障。建立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协调机制方面,主要是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全力打通运输堵点,针对突发疫情导致的外省市上下游配套企业停工停产问题,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协调平台,发挥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等跨区域协调机制作用,推动配套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建立中小微企业帮扶政策落实机制方面,抓好全市中小微企业数据库的统筹和完善,开展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抽样调查,定期开展政策落实督查评估,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政策解读 “三减”降低经营成本 1 减税费 按照50%税额幅度顶格减征“6税2费” 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2 减房租 对承租京内国有房屋的,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三个月房屋租金” 对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租赁国有房屋的“减免六个月房屋租金” 承租方2022年内实际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实际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 国有房屋出租单位可采取免收、退还等方式减免租金。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按照减免标准采取免费延长合同租期等其他方式实施。 3 减企业疫情防控支出 对餐饮、零售、外卖、快递、出租车行业以及从事进口非冷链货物相关经营当中的中小微企业 具体从业范围与本市疫情防控政策确定的“10+3+3”重点行业人群核酸筛查相衔接,开展定期核酸检测,其费符合规定的由医保基金支付,其余部分由市区财政共同担负。 关于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上第三产业都可以视为服务业),优先减免271号文件所涉及行业。关于小微企业界定范围,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 “三补”解决发展难题 1 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偿 将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企业的首贷贴息比例从20%提升至40% 设立普惠(中小微)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 对担保机构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际发生代偿总额给予最高20%的补偿 力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至1% 2 科技型企业创新补助 投贷联动: 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投贷联动支持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业务给予贴息支持 基金: 进一步发挥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撑作用 科创券: 通过科技创新券对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兑现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3 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补贴 餐饮业 零售业 旅游业 民航业 公路铁路运输业 文化演出行业 鼓励社会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助餐服务,按照养老服务机构同等标准,对认定为养老助餐点的社会餐饮企业给予补贴 对便利店 前置仓 药店等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建设给予实际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 对传统商场和商圈改造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将旅行社质保金暂退比例提升至100% 鼓励旅行社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和会展活动 统筹资源支持航空公司、机场及服务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支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资金对新能源公交车购置给予补贴 支持巡游出租车更换纯电动车,对当年到期报废的巡游出租燃油车更新为纯电动车给予奖励 通过场租、演艺补贴等方式助力演出市场复苏 给予实体书店补贴和奖励 “两保障”为恢复发展提供保障 1 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协调机制 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全力打通运输堵点 针对突发疫情导致的外省市上下游配套企业停工停产问题,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协调平台 发挥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等跨区域协调机制作用,推动配套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2 中小微企业帮扶政策落实机制 及时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做好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 抓好全市中小微企业数据库的统筹和完善 开展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抽样调查 定期开展政策落实督查评估,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减免流程 租金减免工作流程包括告知、申请、受理、减免四个环节。国有房屋出租单位应主动将政策告知承租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通过首都之窗等网站查询减免租金的《操作指引》,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即可向出租方提出减免申请。出租方要及时受理并告知审核结果,履行决策程序后与相关方签订协议。减免流程及所需材料等详见《操作指引》。 转租行为 对于存在转租情形的房屋,如最终承租方属于减免对象的,则转租方不享受减免,并应将国有单位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国有出租单位应通过与转租方、最终承租方共同签订减免协议等方式,要求转租方将所减免租金全部减免至最终承租方。对转租方无故截留减免租金或拒不配合减免工作的,国有房屋出租单位可在减免协议中约定采取将其列入国有房屋租赁“黑名单”、对其行为予以曝光、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等方式处理。
《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概括了4个要点18项措施,初步测算,18项措施将惠及160多万中小微企业,资金规模约1300亿元。
主要政策内容
“三减三补两保障”
01
三减
通过减税费、减房租、减疫情防控支出降低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减税费方面,主要是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按照50%税额幅度顶格减征“六税两费”,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等。
减房租方面,主要是对承租京内国有房屋的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屋租金,对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国有房屋减免6个月租金。减企业疫情防控支出方面,主要是对餐饮、零售、巡游出租车、外卖、快递行业以及从事进口非冷链货物相关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具体从业范围与本市疫情防控政策确定的“10+3+3”重点行业人群核酸筛查相衔接,所需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医保基金支付,其余部分由市区财政共担,执行过程中依托“应检尽检”体系落实。
02
三免
通过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偿、科技型企业创新补助、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补贴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发展难题。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偿方面,主要是将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企业的首贷贴息比例从20%提升至40%,同时设立普惠(中小微)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对担保机构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际发生代偿总额给予最高20%的补偿,力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至1%。科技型企业创新补助方面,主要是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投贷联动支持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业务给予贴息支持,进一步发挥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撑作用,通过科技创新券对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兑现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补贴方面,针对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民航业、公路铁路运输业以及文化演出行业,实施纾困扶持措施,比如,加大对社会餐饮企业补贴力度鼓励其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助餐服务,对便利店、前置仓、药店等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建设给予实际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对传统商场和商圈改造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统筹资金对新能源公交车购置给予补贴,支持巡游燃油出租车更换纯电动车,对当年到期报废的巡游出租燃油车更新为纯电动车给予奖励;通过场租、演艺补贴等方式助力演出市场复苏,给予实体书店补贴和奖励,等等。
03
两保障
通过建立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协调机制和中小微企业帮扶政策落实机制为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提供保障。建立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协调机制方面,主要是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全力打通运输堵点,针对突发疫情导致的外省市上下游配套企业停工停产问题,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协调平台,发挥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等跨区域协调机制作用,推动配套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建立中小微企业帮扶政策落实机制方面,抓好全市中小微企业数据库的统筹和完善,开展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抽样调查,定期开展政策落实督查评估,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政策解读
“三减”降低经营成本
1
减税费
按照50%税额幅度顶格减征“6税2费”
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2
减房租
对承租京内国有房屋的,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三个月房屋租金”
对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租赁国有房屋的“减免六个月房屋租金”
承租方2022年内实际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实际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
国有房屋出租单位可采取免收、退还等方式减免租金。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按照减免标准采取免费延长合同租期等其他方式实施。
3
减企业疫情防控支出
对餐饮、零售、外卖、快递、出租车行业以及从事进口非冷链货物相关经营当中的中小微企业
具体从业范围与本市疫情防控政策确定的“10+3+3”重点行业人群核酸筛查相衔接,开展定期核酸检测,其费符合规定的由医保基金支付,其余部分由市区财政共同担负。
关于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上第三产业都可以视为服务业),优先减免271号文件所涉及行业。关于小微企业界定范围,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
“三补”解决发展难题
1
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偿
将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企业的首贷贴息比例从20%提升至40%
设立普惠(中小微)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
对担保机构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际发生代偿总额给予最高20%的补偿
力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至1%
2
科技型企业创新补助
投贷联动:
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投贷联动支持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业务给予贴息支持
基金:
进一步发挥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撑作用
科创券:
通过科技创新券对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兑现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3
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补贴
餐饮业 零售业 旅游业 民航业 公路铁路运输业 文化演出行业
鼓励社会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助餐服务,按照养老服务机构同等标准,对认定为养老助餐点的社会餐饮企业给予补贴
对便利店 前置仓 药店等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建设给予实际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
对传统商场和商圈改造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将旅行社质保金暂退比例提升至100%
鼓励旅行社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和会展活动
统筹资源支持航空公司、机场及服务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支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资金对新能源公交车购置给予补贴
支持巡游出租车更换纯电动车,对当年到期报废的巡游出租燃油车更新为纯电动车给予奖励
通过场租、演艺补贴等方式助力演出市场复苏
给予实体书店补贴和奖励
“两保障”为恢复发展提供保障
1
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协调机制
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全力打通运输堵点
针对突发疫情导致的外省市上下游配套企业停工停产问题,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协调平台
发挥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等跨区域协调机制作用,推动配套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2
中小微企业帮扶政策落实机制
及时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做好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
抓好全市中小微企业数据库的统筹和完善
开展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抽样调查
定期开展政策落实督查评估,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减免流程
租金减免工作流程包括告知、申请、受理、减免四个环节。国有房屋出租单位应主动将政策告知承租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通过首都之窗等网站查询减免租金的《操作指引》,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即可向出租方提出减免申请。出租方要及时受理并告知审核结果,履行决策程序后与相关方签订协议。减免流程及所需材料等详见《操作指引》。
转租行为
对于存在转租情形的房屋,如最终承租方属于减免对象的,则转租方不享受减免,并应将国有单位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国有出租单位应通过与转租方、最终承租方共同签订减免协议等方式,要求转租方将所减免租金全部减免至最终承租方。对转租方无故截留减免租金或拒不配合减免工作的,国有房屋出租单位可在减免协议中约定采取将其列入国有房屋租赁“黑名单”、对其行为予以曝光、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等方式处理。
《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概括了4个要点18项措施,初步测算,18项措施将惠及160多万中小微企业,资金规模约1300亿元。
主要政策内容
“三减三补两保障”
01
三减
通过减税费、减房租、减疫情防控支出降低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减税费方面,主要是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按照50%税额幅度顶格减征“六税两费”,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等。
减房租方面,主要是对承租京内国有房屋的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屋租金,对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国有房屋减免6个月租金。减企业疫情防控支出方面,主要是对餐饮、零售、巡游出租车、外卖、快递行业以及从事进口非冷链货物相关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具体从业范围与本市疫情防控政策确定的“10+3+3”重点行业人群核酸筛查相衔接,所需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医保基金支付,其余部分由市区财政共担,执行过程中依托“应检尽检”体系落实。
02
三免
通过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偿、科技型企业创新补助、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补贴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发展难题。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偿方面,主要是将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企业的首贷贴息比例从20%提升至40%,同时设立普惠(中小微)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对担保机构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际发生代偿总额给予最高20%的补偿,力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至1%。科技型企业创新补助方面,主要是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投贷联动支持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业务给予贴息支持,进一步发挥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撑作用,通过科技创新券对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兑现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补贴方面,针对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民航业、公路铁路运输业以及文化演出行业,实施纾困扶持措施,比如,加大对社会餐饮企业补贴力度鼓励其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助餐服务,对便利店、前置仓、药店等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建设给予实际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对传统商场和商圈改造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统筹资金对新能源公交车购置给予补贴,支持巡游燃油出租车更换纯电动车,对当年到期报废的巡游出租燃油车更新为纯电动车给予奖励;通过场租、演艺补贴等方式助力演出市场复苏,给予实体书店补贴和奖励,等等。
03
两保障
通过建立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协调机制和中小微企业帮扶政策落实机制为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提供保障。建立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协调机制方面,主要是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全力打通运输堵点,针对突发疫情导致的外省市上下游配套企业停工停产问题,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协调平台,发挥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等跨区域协调机制作用,推动配套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建立中小微企业帮扶政策落实机制方面,抓好全市中小微企业数据库的统筹和完善,开展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抽样调查,定期开展政策落实督查评估,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政策解读
“三减”降低经营成本
1
减税费
按照50%税额幅度顶格减征“6税2费”
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2
减房租
对承租京内国有房屋的,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三个月房屋租金”
对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租赁国有房屋的“减免六个月房屋租金”
承租方2022年内实际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实际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
国有房屋出租单位可采取免收、退还等方式减免租金。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按照减免标准采取免费延长合同租期等其他方式实施。
3
减企业疫情防控支出
对餐饮、零售、外卖、快递、出租车行业以及从事进口非冷链货物相关经营当中的中小微企业
具体从业范围与本市疫情防控政策确定的“10+3+3”重点行业人群核酸筛查相衔接,开展定期核酸检测,其费符合规定的由医保基金支付,其余部分由市区财政共同担负。
关于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上第三产业都可以视为服务业),优先减免271号文件所涉及行业。关于小微企业界定范围,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
“三补”解决发展难题
1
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偿
将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企业的首贷贴息比例从20%提升至40%
设立普惠(中小微)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
对担保机构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际发生代偿总额给予最高20%的补偿
力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至1%
2
科技型企业创新补助
投贷联动:
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投贷联动支持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业务给予贴息支持
基金:
进一步发挥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撑作用
科创券:
通过科技创新券对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兑现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3
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补贴
餐饮业 零售业 旅游业 民航业 公路铁路运输业 文化演出行业
鼓励社会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助餐服务,按照养老服务机构同等标准,对认定为养老助餐点的社会餐饮企业给予补贴
对便利店 前置仓 药店等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建设给予实际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
对传统商场和商圈改造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将旅行社质保金暂退比例提升至100%
鼓励旅行社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和会展活动
统筹资源支持航空公司、机场及服务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支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资金对新能源公交车购置给予补贴
支持巡游出租车更换纯电动车,对当年到期报废的巡游出租燃油车更新为纯电动车给予奖励
通过场租、演艺补贴等方式助力演出市场复苏
给予实体书店补贴和奖励
“两保障”为恢复发展提供保障
1
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协调机制
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全力打通运输堵点
针对突发疫情导致的外省市上下游配套企业停工停产问题,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协调平台
发挥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等跨区域协调机制作用,推动配套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2
中小微企业帮扶政策落实机制
及时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做好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
抓好全市中小微企业数据库的统筹和完善
开展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抽样调查
定期开展政策落实督查评估,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减免流程
租金减免工作流程包括告知、申请、受理、减免四个环节。国有房屋出租单位应主动将政策告知承租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通过首都之窗等网站查询减免租金的《操作指引》,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即可向出租方提出减免申请。出租方要及时受理并告知审核结果,履行决策程序后与相关方签订协议。减免流程及所需材料等详见《操作指引》。
转租行为
对于存在转租情形的房屋,如最终承租方属于减免对象的,则转租方不享受减免,并应将国有单位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国有出租单位应通过与转租方、最终承租方共同签订减免协议等方式,要求转租方将所减免租金全部减免至最终承租方。对转租方无故截留减免租金或拒不配合减免工作的,国有房屋出租单位可在减免协议中约定采取将其列入国有房屋租赁“黑名单”、对其行为予以曝光、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等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