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物业开发商纠纷别让居民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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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倩 由于地下车库欠电费遭断电,茗筑美嘉小区业主有车位不敢停

□钟倩

由于地下车库欠电费遭断电,茗筑美嘉小区业主有车位不敢停。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各说各话,费用牵扯不清,谁都不愿意交费。断电后果却要让业主来承担,业主实在有些窝火。(详见《齐鲁晚报》24日C03版《物业开发商扯皮,业主只能干着急》)

开发商和物业在电费问题上“剪不断,理还乱”,原因在于两者的交接不彻底。2014年6月茗筑美嘉小区全部竣工,但仍有一大部分未交接给物业,其中就包括地下车库。开发商管理着地下车库,车库管理费用收入自己腰包;物业没捞着钱,要为电费买单,心里不情愿。不难看出,这俨然是开发商与物业的利益争夺大战,是遗留问题所带来的后患,内耗的是契约精神,侵犯的是居民的基本权益。

近年来,小区物业纠纷日渐凸显,大到物业费与供暖费捆绑,小到公共设施损坏无人管等,从现实中看,大多数问题都源自物业与开发商,或新物业与老物业交接不当,这些烂摊子很令人头疼,也非常棘手,居民往往束手无策,即使有罢免物业或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的想法,实际操作起来却很难成功。

对于类似现象,通过媒体曝光施压,可能会倒逼物业与开发商协商,使地下车库尽快送上电,可这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解决表面问题。要避免出现烂摊子,理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依法规范管理,用规则来对开发商和物业进行约束。

物业与开发商的矛盾触及民生的痛处,关系着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与公共管理的水平,相关部门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摒弃旧思维,启用新理念,改变被动监管的局面,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日常管理,真正为居民分忧解难,切实避免物业与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启用黑名单定期曝光,营造公平而有序的社会环境,真正提高居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规则不是一时能形成的,当务之急,不妨联合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等部门成立监管共建委员会,签订诚信协议书,若是出现物业失责、霸王条例等问题,将对其终止或罢免,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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